星期五接到高中同學的電話,說他換工作ㄌ ,工作得性質是卡債協商

今天看到下面這則新聞開始擔心起他工作

聽說工作無底薪,只有全勤3000是以抽成計算薪資

上班時間是上午9點到下午6點,5點沒事就可以走人了

我問他沒有底薪的工作,你不覺得沒有保障嗎?她說當媽媽的人也只能找這種機動性高的工作

難道當媽媽的人就只能做些看起來不怎樣的工作嗎?

有卡債困擾的人,就是交不出錢,還花的起6萬元的服務費嗎?更何況債務協商僅限債務本人親自處理

這樣的公司是不是變相的詐騙集團嗎?

 

 

卡債協商 只能本人辦

自由 更新日期:2008/02/29 04:09

〔記者范姜群閔台北報導〕目前坊間出現不少「卡債更生代辦公司」,強調接受卡債族委託後,將由律師代為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,並收取高額服務費用。銀行業者表示,卡債族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債務問題,不要輕易相信代辦公司,以免受騙。

目前只有經金管會許可的法扶基金會,曾以公益團體身分,代卡債族出面協調三百多件案件,其他委託律師或代辦業者進行協商的卡債族,銀行都直接拒絕。

最近許多「卡債更生代辦公司」,在各大平面媒體刊登大篇幅廣告,強調接受卡債族委託後,將由律師代為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,並收取服務費用,其中「卡債問題,從此解套」的廣告詞相當聳動。

經電話洽詢之後,代辦公司站長表示,只要債務金額在一千兩百萬元以下的卡債族,都可以委託該公司的專業律師跟債權銀行協商,公司與全台的律師團合作,不需卡債族親自出面,也不會再接到銀行的催款電話,而且不論債務金額多寡,一律只要六萬元的服務費用,就能一次解決所有債務問題。

對求助無門的卡債族來說,這些話術聽起來的確相當誘人,不過銀行業者表示,根據銀行公會規定,債權銀行僅接受卡債族本人親自協商,不可委託律師代理,「卡債更生代辦公司」的行銷話術中出現明顯矛盾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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